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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7-29 09:49:12 【 【打印】 已查看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167 --------------------------------------------------------------------------------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盛夏时节,我市将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为做好高温期间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防范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负责的态度,将高温期间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认真做好防范措施 (一)做好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 (二)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掌握预防中暑的自救互救方法。 (三)调整高温期间的作息时间,实行错时施工,采取“做两头、歇中间”及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等方法,合理调整施工人员作息时间,避免疲劳或带病作业;出现38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施工作业。 (四)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登高作业等高危作业的监管,对于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施工安全事故。 (五)建设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施工企业高温时节抢工期,必要的晚上加班要妥善安排好人员交接班,不可疲劳作业。 (六)各施工现场要准备好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丸等防暑降温用品和必需的常用药品,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及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避免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高温和台风等异常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遇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有效的应对措施,减少损失,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建设局建管处,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联系电话:2032256、2035785。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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