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筑业产教联盟市政工程专业委员会
合作框架协议
为充分发挥湖州市建筑业产教联盟这一平台优势,着力构建实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位一体的产教融合发展体系,聚焦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育,为企业可持续的输送高质量人才,为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提供更大的实训、实习、就业空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市政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探索合作培养高素质市政工程技术人才的思路,搭建湖州市建筑业产教联盟市政工程专业委员会合作平台,坚持学院与企业共同培养专业人才,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赢、共同发展为原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关系。
二、合作领域
1.订单培养,合作办学。双方共同合作,根据委员会所属企业的需求,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形成“订单式”培养。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生产经营规模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培养规模、培养模式和合作方式;
2.共同进行实践教学改革。专委会协助建筑工程学院为毕业生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实训岗位,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委员会所属企业进行相关岗位实习;
3.共同进行专业建设。通过专委会,校企共同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为人才培养所开展的调研、资讯等有关产学研活动提供平台;
4.通过专委会,建立起校企双方人员提升的平台。为教师提供挂职、轮岗等实践提升机会,面向企业技术人员开展新技术培训等,同时为企业提供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
三、其他
1.专委会负责组织各项活动或者提供计划,组织会员单位参加;
2.注重项目合作的实效,鼓励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实训室共建;
3.本着合作各方共赢原则,沟通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5.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湖州市政行业协会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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