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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质安函〔2021〕254号 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8-13 14:48:04 【 【打印】 已查看

 

为充分发挥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考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范围
(一)2020630日前已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已投入使用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农村住房等工程建设项目。
(二)已经参加过钱江杯考核认定而未通过的项目不列入钱江杯考核推荐范围。
二、考核推荐程序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依据考核推荐分配名额表(附件1)组织企业申报,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细则》要求(附件2)对申报项目进行考核后择优提出钱江杯推荐名单;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函、《推荐工程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附件4)报送我厅。
房建、市政、农村住房等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上报;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由省级相关厅局负责推荐上报;园林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上报。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钱江杯考核推荐工作,规范考核推荐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推荐,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业承接的项目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优先推荐绿色建筑和有重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二)推荐单位应对参加考核认定项目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核查项目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发现存在项目甩项申报搭车申报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该项目考核认定资格。
(三)推荐单位推荐项目名单必须严格执行推荐分配名额数,不得突破。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8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推荐资料报送至我厅质安处;园林工程推荐资料报送至我厅城建处;村镇工程推荐资料报送至我厅村镇处。
(四)对各地上报的推荐项目,我厅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抽查复核。
厅质安处联系人:柴翔翔,联系电话:0571-81050849
厅城建处联系人:徐 剑,联系电话:0571-81050813
厅村镇处联系人:许耕铭,联系电话:0571-81050827
 
    附件:1. 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考核推荐分配名额表
2. 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考核认定细则
3. 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考核推荐工程汇总表
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
5.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6.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7. 承诺书
8. 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
9.园林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条件
10.农村住房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条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

 

附件.rar
文件类型: .rar cca91139efeff081eed51747f10d270d.rar (230.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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