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适应我市市政行业发展的需要和鼓励会员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市政行业争先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市政竞争力和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作用,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结合湖州市市政行业的特点,湖州市政行业协会建立和制订了《湖州市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湖州市政行业先进单位评审办法》、《湖州市政行业诚信单位评审办法》、《湖州市政行业优秀职业经理(领导者)评审办法》、《湖州市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审办法》等五个办法,为保证各个“评审办法”制定的质量和规范评审工作,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各会员单位意见基础上并向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和城建处征求意见。经协会会长会议审核,提请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三届二次理事会决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政行业协会
2013年11月5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局城建处,市建筑业协会,各县(区)城建主管部门,朱荣伟副局长,本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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